长春市社会福利院是由国家兴办的综合性福利事业机构,隶属于长春市民政局,地址在长春市朝阳区大屯镇。主要承担着社会上生活无依靠的孤老、残、幼的养护工作,并为家庭照料有困难的老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生活护理等服务。全院占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占1万平方米,院内设有护理部、儿童部、老年公寓。
现有职工94人,收养人员300余人,其中孤残儿童80多名。我院基本形成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到位、格局高雅的花园式福利机构,并于 2001年被评为省一级院,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认可,同时,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每年接待各界人士近万人次,已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