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隶属于保定市民政局,始建于1948年10月,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由保定市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三部分组成。主要职能是为优抚对象、孤残弃婴、弃儿提供护理、住养、保育、医疗康复等综合性服务,是本市唯一一家由政府投资兴办的综合性福利机构。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第一福利院由建院初期职能单一的福利机构,逐渐发展为集养护、医疗、康复、特殊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机构。2008年,在民政部“蓝天计划”支持下,新建起三栋儿童福利楼--儿童宿舍楼、类家庭楼、医疗康复综合楼,共占地16亩,建筑面积5650平方米,内设床位230张,于2009年11月20日落成剪彩,2010年4月28日投入使用。这三栋儿童福利楼与2005年“成龙、杨受成公益慈善基金”捐助建设的儿童福利楼(现残疾儿童幼儿园)共同承担着市第一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养护、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工作。目前我院以加强和完善对孤残儿童的养育、康复、送养、寄养为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养育模式。
为了提高孤残儿童生存质量,我院全方位、多途径探索孤残儿童养护新办法。一是努力提高养育标准和护理技术。2011年,市民政局将孩子的供养标准由原来的450元提高到1000元。在努力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的同时,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护理技术,并根据儿童的不同情况,科学地实施分级护理;二是加强治疗和矫正。我院积极申报“明天计划”,先后为42名孤残儿童成功进行了脊膜膨出、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等治疗康复手术,使有条件进行矫正手术的孩子,尽最大努力进行治疗;三是努力实施康复治疗。我院多方筹措资金,成立了脑瘫儿童康复科,通过积极干预,使20多个脑瘫孩子,经过及时康复训练,使病症逐渐减轻,为孩子能够站立行走创造了机会;四是加强特教工作。为使残障适龄儿童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我们与社会爱心人士合作成立了全省首家残疾儿童幼儿园,并积极开展特教工作,努力提高孩子的认知能力;五是努力为孤残儿童找到家的归宿。回归家庭、享受亲情,得到“父母”疼爱是孤残儿童最大的期盼和渴望,因此,我们想方设法为孩子寻找家庭。一方面加强国内外送养工作,另一方面创新养育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类家庭养育模式,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使孩子有了家庭归属感。
多年来,我院始终遵循全心全意为孤老残幼服务的办院宗旨,坚持精心养育与康复训练兼顾、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并重、讲究实效与励行节约并存的办院方针,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被民政部评为“‘明天计划’爱心奉献单位”,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被中国收养中心授予“涉外送养工作先进福利机构”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保持了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单位”、“残疾人之家”、“尊老爱幼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成为我市民政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