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建于1958年的贡井区社会福利院是自贡市区县中唯一获得省一级社会福利院称号的福利单位,多年来,该院除主要业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外,更为突出的特点是坚持民主管理院务,成立了老人民主推荐产生的民主管委会、院务会,通过大会讨论以决定院内重大事务。
收养城市中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家可归或无法定赡养的孤残老人,抚养的孤残儿童以及开展自费休养业务工作。 由国家出资举办,管理的综合接待“三无”老人,自理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