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顺德讯 (记者肖颖摄影报道)昨日下午,因故延期一个多月、备受社会关注的生母养母争子案在顺德伦教颐老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据理力争,展开了长达4个多小时的“拉锯战”,年过八旬的被告郑姨最后出现体力不支的情况,法庭考虑其身体原因提出休庭,此案将择日再审。
新闻背景:
29年前一个初夏的清晨,一名产妇将刚生下的儿子生仔(化名)送给医院的一名女工,女工将其养大成人后,谁料一场意外的车祸夺去了他的生命,只留下了一笔不菲赔偿金。这时,生母将养母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决对方收养关系不成立,以获得赔偿。
上次报道索引
时间:2011年11月28日
版次:A9《珠三角》
题目:《29年前,生母将双性婴送人 29年后,儿遇车祸她告养母》
庭审:
持续了4个多小时
昨日下午2时30分许,这场庭审正式在伦教颐老院开庭,临时法庭设在该院的老人活动室内,庭审共持续了4个多小时。养母郑姨、生母曾姨两人面对面地坐在被告、原告席上,两人的话都不多。
法官在开庭前表示,法庭之所以设在敬老院,是考虑到被告的年龄太大,行动不便。庭审进行了3个小时后,时间已经到晚饭时间,郑姨表示肚子饿了,法官也允许其暂时下场。下午6时30分许,郑姨再次坐上被告席时体力显得有些不支。法官当庭表示,庭审只进行到举证阶段,还有不少步骤未完成,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长时间庭审可能影响其健康,故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届时通知原被告双方。
焦点: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在这起庭审中,郑姨与生仔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成为庭审的最大焦点。原告曾姨提交了六大证明,其中有一张生仔的离婚证、一个生仔的身份证和一份技能资格证书等。原告律师表示,这些证件的原件多年来都保存在曾姨的手中,说明生仔在世时,生母是一直与亲生儿子生活在一起的,并保管其证件。另外,原告还有一名邻居出庭作证称,生仔从小就与生母住在了一起,并没有听说过还有个养母。
被告郑姨也提供了六份证明,其中有三份20多年前的医疗证明,分别为生仔在3个月、10个月和8岁时,分别在当时的顺德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就医记录,其中一份手术同意书上还写着郑姨的名字。被告表示,这些证明说明了生仔从小就患有严重的“双性畸形”病,被生父母抛弃后由养母郑姨抚养,生病时其生母都不在场,全由养父母带他去看病。
生仔在10个月大的时候,因为郑姨没有母乳,又找不到生母喂养孩子,导致他消化不良,随后又被生母带到医院看病,这些都被医院的病历如实记载着。
疑点:养子患病时生母在何处?
对于被告方提交的医疗证明,原告曾姨的律师在法庭上解释说,郑姨和曾姨很久以前关系就很好,所以她将自己的亲生儿子让郑姨代管,有时候生仔得了病,郑姨的丈夫恰好又是医院的医生,生母曾姨就让他看一下,所以病历上留的都是养父母的签字,并没有生母的名字,这并不能证明生仔小时候曾姨没有带他去看过病。
而对于生仔在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进行的“双性畸形”手术前,手术同意书上只有养母郑姨的签名,生母曾姨看后说:“手术同意书上有她的签名,并不代表医药费就是她出的。”
养母郑姨表示,生母出具的离婚证、技能资格证和身份证等证据,都是生仔成年后领取的,他那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行为能力,对于其去找生母一起生活的行为,对其未成年时就已经确定的收养关系已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