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安徽省无为县石涧镇中心敬老院,来自石涧镇社区的12名矫正人员,正在参加无为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献爱心、增温暖”社区公益服务活动。“我们积极落实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通过让符合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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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省无为县石涧镇中心敬老院,来自石涧镇社区的12名矫正人员,正在参加无为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献爱心、增温暖”社区公益服务活动。“我们积极落实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通过让符合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等法定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来培养他们的奉献意识,引导他们热爱生活、关爱他人,使其更好地接受矫正,尽快地融入社会,被社会接纳。”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17岁的社区矫正人员何某犯盗窃罪,目前在一家工厂打工。曾经好吃懒做的他,现在经常参加社区矫正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谈到参加活动的感受,何某说:“用自己的双手做好事很快乐,被人肯定、称赞很幸福。”何某还自愿从工资中拿出200元捐给了特困户。他说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懂得了如何去报答社会,体现自身价值。
近年来,安徽省司法厅在特殊人群社区矫正管理中,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原因和个性特点,不断丰富集中教育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并在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