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日前,笔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将在开展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我市77所乡镇敬老院将被“收编”,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这意味着,凡是政府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院长1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服务人员按照服务对象1:10的比例配备,由政府购买服务。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配备,将在2013年底前落实到位,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从2013年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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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7家乡镇敬老院,供养农村五保对象9313人,其中集中供养7138人,分散供养217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7%;敬老院现有床位8824张,现有工作人员735人;按省统计口径,全市平均集中供养标准达每人每年3761元,全市平均分散供养标准达每人每年3141元,全市已初步建立起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记者 朱萍 通讯员 吴淑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