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保障制度从1947年实行至今已有60余年历史,相关法律很完善,甚至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媲美。
越南社会保险包括三大项:
1、退休金和遗嘱待遇。
2、生育和工伤待遇。
3、医疗待遇。总缴费比例为员工月薪的23%,其中公司负担17%,个人负担6%。缴费时直接在员工薪资中扣除,由公司代为缴纳。
越南自2007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规定,员工缴费比例自2010年始,每两年增加1%,直到增加至8%为止;自2009年1月1日开始,越南开始征收失业社会保险税,企业和员工各缴纳1%,外资企业社会保障费率最高达18%,外籍员工在越南免缴社会保险税。越南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且缴费年限为15—20年,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
印尼 面临改革的公共养老金
印度尼西亚养老金制度面临困境,亟待改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印尼的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人们收入水平较高,养老金制度的缺陷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金融危机的爆发冲击了原本不完善的印尼养老金制度,公共养老保险出现了巨额债务,给政府带来巨大财政压力。较低的养老金替代率降低了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这使得印尼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印尼养老金制度的构成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个是公共养老金计划,另一个是企业养老金计划。其中公共养老金计划分为两部分,即针对公共部门人员的养老金计划,和针对企业雇员的公共养老金计划。针对公共部门人员的养老金计划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公务员的养老金计划 (TASPEN)。
另一种是军人的社会保险计划(ASABRI)。公务员养老金计划的主要特点是,在雇员退休时(56岁)或 在雇用期间死亡时,津贴实行一次性支付。1969年开始建立的养老金计划中,最初政府只是通过财政税收提供 基金,从1994年开始规定公务员必须缴费,缴费率为他们月收入的4.75%。公务员达到50岁并且为政府工作20 年就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权利是不能转移的,公务员离开政府部门就将丧失领取养老金的权利。
利:这将使现有的社会机制更有利于受益者,并将使社会保障范围扩大到包含更多的工人及其家庭。
弊:养老新法案存在着很多缺陷。预计它对印度尼西亚的工人和整个经济可能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