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机构公司化
德国柏林Residenz Zehlendorf医疗护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2家老人护理院,其中一座位于柏林西南部的老人护理院,现设有152张床位,该院院长Dana Russow女士毕业于4年学制的老人护理与管理专业。
Dana Russow院长介绍,德国在2003年通过了一部新的法律,明确规定各类型养老机构都要实行公司化登记。原由教会等非营利组织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现也均已全部转为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养老机构无论其举办者是何身份,一律要进行公司化运营。
奥地利格拉茨Sanlas控股公司为NEBLINA基金会所有,基金会受托人Dr.Nebel先生是我多年的老朋友,据他介绍,目前公司旗下有私人医院5座、床位486张;特殊老人护理院4座、床位319张;疗养院2座、床位95张;总床位合计900张。
德、奥养老机构(含老年病医院、老年精神病院、长期照护老人院、老人院)实现公司化运营最显著特点是其运作的独立性,不依靠政府的直接资助;政府只是体现在税率控制上和将资助直接到入住老年人。实现控股公司化运营的好处还在于能统一财务和方便融资,以及新项目开发和个人账户管理。
养老机构的护理分级按照每位老人护理所需服务时间划分为四级:0级≦45分钟,一级45-120分钟,二级121-240分钟,三级≧240分钟,植物人等另列为四级。对老年人的护理评估每月要进行一次,级别可以上下浮动。
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与被照护老年人的比例规定如下:0级1:7.74;一级1:4.01;二级1:2.5;三级1:1.97。据悉,上述标准国家每半年要组织修订一次。
养老护理员的福利待遇现处于德国中等偏上的水准:一般是每月3500;减掉各类保险及工资税等,实际拿到手的净收入为1600(注:德国的工资税分为六级,从一级的23.4%到六级的60%,以此手段来均贫富)。
德国护理质量发展网络体系(DNQF)意指使专业的护理人员在护理问题上能够找到标准化的东西。建立这个体系的目的在于,无论在任何地方的护理人员,在实践和专业标准上都能达到共识。DNQF的工作是通过一个质控委员会来完成的,委员会的成员都是在护理行业从事各项工作的专业人士,委员会的工作涉及到护理产业、管理、培训和实习。
养老费用保险化
以德国柏林Residenz Zehlendorf医疗护理有限公司为例,一位老人每月按照31天的收费标准如下:住宿339.14;伙食170.81;折旧633.95;康复7.44。每位老人在以上费用上没有区别,区别只在于护理收费。
德国把护理分为0-4五个等级,收费标准年由低到高如下:0级:981.77;一级:1448.01;二级:1992.37;三级:2381.11;四级:2666.31。上述1-4级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公司按照比例担负如下:一级71%;二级64%;三级62%;四级66%;0级不担负。护理保险公司定期派专人到养老机构来,对老人护理等级进行评估监督。
设定统一收费标准的养老机构,面向所有入住的老年人。由于老年人一生中个人缴纳各种保险数额的不同,会导致老年期保险公司的给付不同;不足部分或由个人补齐,或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社会福利津贴补贴。
关于医疗保险的给付,奥地利格拉茨Sanlas控股公司旗下的四家医院均按照星级饭店标准设计,但突出对老年人的康复治疗。其中一家较大规模的医院现设病床200张,但医生只有20名。每位老人可以在此居住4-6周时间,期间享受医疗保险的全额报销。来自全州各地的老年人轮候入住。
临终关怀法制化
德国第一部《临终关怀法》出台于2005年6月16日,还是一部很年轻的法律。鉴于其是第一次起草,内容难免存有争议,该法共分七部分,主要阐述有关临终患者的支配权等。
1995年成立的私立德国临终关怀基金会,在柏林和慕尼黑都设有办公室,基金会成员总计15人。据悉德国各个州都建有相似的组织,基金会的收入主要依靠捐赠,少量来自政府资助。柏林办公室现有值班律师和医生各一人,他们主要提供相关领域的咨询服务、法律支持、为有需求的临终病人联系病床,以及解决付款等问题。办公室的年咨询量现达2万余人次。
法律规定:德国医生负责对临终病人的资质认定,包括所有癌症和其他临终者。临终者在明白时其最后的决定权也在于自己,包括选择在家或住院两种方式。住院费用一般为每人每天需支付20,住院的其他费用均由医疗保险或护理保险支付;有关基金会可以提供<10%的资助。
德国临终关怀机构不算发达,第二大城市慕尼黑据称迄今也只有两所可以称之为机构的地方,但床位数仅为12和16张。当然房间全部是单间豪华设计、几乎1:1的护理人员配置,以及宗教场所等也占据了很大的空间。临终关怀费用可以纳入医疗保险报销,但住院天数却有2-3周较严格的限制;时限内假如没有死亡,必须及时转出;或回家或转到其他照护机构。
德国临终关怀的基本要求是:一个地区的卫生和社会保障系统必须确保有一个网络组织机构,他们须和当地的社会义务联合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工作。在不断完善的专业化和标准化要求下,必须有一个适合的专业人士陪伴临终者。在自由选择照护前提下,至少有一个有资质的护理机构和一个有资质的医生一起工作,他们必须能够做到减轻临终者的痛苦或者非常专业地使用药物来减轻临终者的痛苦。要保证一个持续不断的义务陪伴时间和诱导临终者对未来的美好幻想。病人家属可以不参与治疗方案的确定,但事先要签订授权书。
从事临终关怀护理人员的条件一般是综合医院的护士或护理员,以及在卫生护理机构获得职称的人员。至少要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毕业并且在卫生护理机构进修过的、或大学专业是社会教育或社会工作的毕业生,或其他专业领域但经过特殊测试的,至少要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在缓解临终者疼痛、共同协调沟通等方面有非常娴熟的技能技巧。
护理人员外籍化
德国2003年正式颁布了《老年护理职业法》,该法规共分为九个部分,该法较为详细阐述了老年护理职业从业人员的条件与资质认定的程序,老年护理培训的入学条件与考试规定,以及相关的培训费用规定。以前针对失业者的培训法律规定已于同期被废止,据悉因为下岗失业者常常是乌合之众。新法律要求养老护理人员要从年轻人培养,起初大家还担心新法规不能够实施,但没有想到年轻人还挺愿意。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首次提出非德籍护理人员的准入条件及其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其中又细化为欧盟和非欧盟成员国两类人员不同对待,但均要求要有足够的德语知识作为进入该职业的前提。此外,法规还鼓励德国能工作的老年人、妇女和年轻人加入到该职业中来。
德国Heimerer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已经30年了,集团旗下设有六所学校。慕尼黑学校现设有养老护理、护理、心理治疗、护理训练和理疗专业。据现任校长Aurora Dongoroz女士介绍,该校现有专职教师7位、学生200人、分为3个年级,每班30人左右、最少16人。学生一般都是高中毕业,20-25岁,也有少量的失业者。
鉴于德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学生来源已日趋外籍化,现有来自南非、菲律宾、葡萄牙、波兰、南斯拉夫、俄国等国的学生。对外籍学生的录用完全是根据德国各地当地的劳动力短缺状况而定,譬如慕尼黑的从业人员现在有1/2为外籍。外籍护理人员的年龄差距、文化背景和语言都是问题,而培训的目的也在于此。但宗教信仰还是个很大的问题。
学习老年护理本人一般不需要交纳学费,每人每月400的学费由国家劳动部门提供50%、地方政府提供50%,委托代培生费用需要自缴。学期规定为3年,要完成理论教学2100学时,实践教学2500学时。学生学习全部采用“半工半读”的方式,即通过学校安排学生与实习单位签定实习劳动合同,实习单位给付学生生活补贴,标准是:第一年600/月、第二年700/月、第三年800/月。
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前景描述较为广泛,譬如在医院可做至病房护理主任,在养老院可做至业务主管,在培训学校可做至讲师等。学校还设有一年制的护理助手(又称普通或兼职养老护理员)学习课程。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全职或兼职的养老护理员工作,也可从事私人照护等工作。此外,学校还开设培训老年精神病护理在职人员的短期班(5个月),以及专门从事修脚业务为期2年之久的足疗师培训班,足疗师也要先后完成理论与实践课程2000学时,实习训练100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