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信使报》1月19日发表天主教大学教授、AFP养老金公司董事KLAUS SCHMIDT-HEBBEL的文章,就改进智利养老金体制提出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智利养老体制建立32年来经过多次完善,取得了成就但也面临许多挑战。目前智利强制养老保险费率为应纳税工资额的10%,在世界范围内属于较低水平,养老金公司收益率相对较高,1981年至2012年平均实际收益率为8.7%。
智利退休金占退休前工资比例低于经合组织成员国的70%,男性平均为63%,女性平均为50%。原因有多方面:1)人均寿命增加,累积养老金平摊到退休后年份,每月收入变少;2)经济增长加快,近年劳动者工资收入大幅增加,退休前工资大大高于全部工作年限平均工资水平;3)受外部环境影响,养老金投资收益率下降;4)养老保险比例较低(10%);5)退休年龄相对较早,一般到退休年龄后不久(男性65岁、女性60岁)即开始领取养老金(注:智利法律规定自愿退休,到退休年龄后仍可以工作);6)非正规工作(没有交纳养老保险)时间较多,特别是青年和妇女;7)扶持最低收入人群相关措施变相鼓励低收入人群工作期间不交养老保险(国家补贴为最穷困人群提供最低养老金保障)。
目前智利养老保障机制面临的挑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1)提高退休年龄到67岁;2)在3年内将养老保险比例由10%提高到13%;3)扩大应纳税工资范围;4)减少逃避交纳保险,强制雇主包括中小企业按全部工资纳税。